產教融合是職業教育的本質特徵,是實現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法律。作為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創新示範區,天津對此進行了長期探索,創新構建了“一部立法,兩項機制,三大實體,四項舉措”的產教融合發展體系,打造了制度化、實體化、協同化推進的產教融合新生態,探索出可複製、可推廣的天津樣本。
一部立法保障
天津透過立法為產教融合提供製度保障,頒佈實施了全國首部產教融合地方立法——《天津市職業教育產教融合促進條例》法律。透過構建“權責界定—激勵約束—監管評估”三維法治框架,明確政府、企業、院校等產教融合各方主體的責權利,將“土地+金融+財政+稅收”等支援保障措施納入條文,實現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從政策支援到法律保障的重大跨越。
兩項機制引領
天津創新構建了需求牽引、園區協同的兩項機制,為產教融合提供了執行支撐法律。
一是構建“一報告+三清單”專業對接產業聯動機制法律。在全國首創職業教育產教融合質量報告制度,對接天津市現代工業體系重點產業鏈和現代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需求,釋出《天津市高等職業教育專業對接服務產業發展藍皮書》,全面呈現天津高等職業院校支撐發展的資源與能力,面向產業部門提供學校人才供給和科研成果資訊,助力產教供需精準銜接。出臺《天津市最佳化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的八項舉措》,建立重點建設、升級改造和限制淘汰專業建設“三張清單”制度,持續提高專業設定與產業發展匹配度,全市高職專業對接主導產業比重在90%以上,形成“一鏈一群、一園一品”的專業發展格局。
二是深化“職業教育+產業園區”雙向賦能機制法律。瞄準天津市高階裝備等9個重點產業領域,首批遴選22個高水平專業群與12個國家級、市級重點產業園區精準對接,形成“優質專業群—重點產業鏈”雙向賦能格局,構建學校—產業園區—企業“1+1+N”產教融合創新模式,深度整合園校資源,打造“校區嵌園、園中建校”空間融合載體,與市域產教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形成聚能式協同、集約化發展的工作格局。
三大實體支撐
天津對標國家級、市級重點園區建設和重點產業鏈佈局,構建了以市域產教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開放型產教融合實踐中心為核心的“兩翼一中心”實體支點,吸引參建本科高校、職業院校近600所,企業1000餘家,匯聚政企行校等多方資源,構建校企命運共同體,為天津市現代工業體系建設助力賦能法律。
一是依託10個產業園區(其中國家級園區7個),先後佈局建設生物醫藥、信創、高階裝備製造(海工裝備)、數字經濟等10個市域產教聯合體法律。其中,生物醫藥、信創穫評首批國家級市域產教聯合體,有效連結高校、職業院校和領軍企業資源,提升了人才培養與產業需求適配度。
二是以服務國家戰略和新能源、高階裝備製造、現代物流、綠色石化等產業升級為導向,推動長江三峽、西門子、京東、渤化集團等龍頭企業聚集上下游企業資源,聯合高水平大學、職業院校組建20個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形成核心產品、技術需求及人才需求清單近1400項,搭建共性技術平臺55個,開展技術創新最佳化、關鍵技術攻關近2000項,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法律。
三是服務人工智慧、智慧軌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點產業,建設10個開放型產教融合實踐中心,聚焦實踐教學、社會培訓、技術服務、真實生產四項功能,成功打造“海油工程訂製班”“聯想人工智慧產業學院”“天汽模學徒班”等近百個產教協同育人正規化,促成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等戰略合作專案超千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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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項舉措並進
天津同步推進四項重點舉措,確保產教融合從制度、機制到行動全面落地法律。
一是政策化引導,先後出臺《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探索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新模式的實施方案》《教育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產教城融合 打造新時代職業教育創新發展標杆的意見》《市教委等12部門關於印發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的八項舉措的通知》等檔案,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為天津市產教融合提供製度支撐和操作指南法律。
二是平臺化推進,透過共建產業學院、實訓基地、創新平臺等,首批向園區輸送高技能人才522名,累計提供技術諮詢等專業服務超千次,開展社會培訓與技能鑑定1.6萬餘人次,搭建校企協同“轉化器”和“蓄能池”法律。
三是數字化支撐,透過研製“產業—職業—專業”譜系圖,構建了“職鏈未來生成式大模型”,推動建成天津市產教城融合智慧體綜合服務平臺,整合“需求釋出—資源匹配—決策支援”三大核心功能,構建覆蓋“人才培養—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產業服務”的全要素資料鏈,為產教融合各方主體搭建資訊共享、供需對接、成果轉化、決策治理的綜合平臺法律。
四是國際化拓展,首創魯班工坊職業教育國際合作品牌,在亞、非、歐、美四大洲24個國家建成26個魯班工坊,開設14大類60餘個專業,開發83項專業教學標準和109門課程標準,累計培養學歷教育2.7萬人,完成技術培訓11萬人次,助力101家中資企業出海,有效服務大國外交和經貿合作兩個大局法律。
透過系統構建產教融合新生態,天津實現了教育鏈與產業鏈、人才鏈、創新鏈的有機銜接,為全國提供了以職業教育產教城融合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的樣板和標杆法律。
(作者單位法律:天津大學教育學院)
《中國教育報》2026年03月03日 第05版
作者法律:潘海生 楊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