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透過了《廣東省快遞條例》(下稱《條例》),自7月1日起施行,以法治方式推動廣東快遞業高質量發展快遞。《條例》圍繞行業發展保障、服務規範、安全防控、綠色轉型、從業人員權益等方面作出系統規定。
支援快遞企業“走出去”
廣東是快遞第一大省,快遞業務量、業務收入佔全國比重約四分之一和五分之一,已連續17年居全國首位快遞。立足跨境電商發展實際,《條例》明確支援快遞企業在境外設立服務機構、佈局國際網路,並建立快件進出境協作機制,深化跨境寄遞與跨境電商協同發展,助力廣東快遞“出海”。
在科技創新方面,《條例》鼓勵快遞企業、科研機構、高校聯合攻關行業基礎性、關鍵性技術,推動無人駕駛航空器、智慧網聯汽車、人工智慧、冷鏈保鮮等新技術、新裝備加快落地應用快遞。同時,支援快件處理中心建設光伏發電設施,利用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富餘運力運輸快件,促進行業綠色低碳轉型與效率提升。
聚焦“最後一公里”快遞,讓快遞進得來、投得到
《條例》將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納入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範圍,要求新建住宅區、商業區等同步規劃建設或預留場地,並支援利用村委會場所、農村閒置房屋因地制宜建設末端設施,為解決快遞“進門難”、提升末端服務便利性提供了法律支撐快遞。
圍繞鄉村振興和區域協調發展,《條例》建立快遞業服務鄉村振興的工作機制,推進農村客運、貨運與寄遞服務融合,開發農村快遞收發公益性崗位,完善縣鄉村三級寄遞物流體系快遞。鼓勵快遞企業建設農產品冷鏈快遞物流設施,發展覆蓋生產、加工、運輸、儲存、銷售等環節的全程冷鏈服務;支援郵政企業在保障普遍服務的前提下,與其他快遞企業共享網點和運輸網路,開展快件到村代運代投合作,暢通特色農產品“出村進城”通道。
從“拼價格”轉向“拼服務”
為維護公平競爭,《條例》明確快遞經營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提供快遞服務,防範“內卷式”競爭快遞。針對農村快遞服務違規收費等問題,壓實快遞企業總部統一管理責任,規定使用同一商標、字號或快遞運單的經營主體,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收費規則、投遞規範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保障服務一致性。
《條例》還對快件收寄、投遞、驗收等全流程服務作出細化規定快遞。收寄環節,要求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和禁限寄規定,交寄貴重物品或具有特殊意義物品應事先宣告,如實記錄實際攬收地址。投遞環節,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外,快遞經營企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加收費用。驗收環節,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時發現內件物品損毀或與快遞運單記載不一致的,快遞員應告知收件人有權拒收。
文|記者 杭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