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一女教師回家途中8秒內先後被兩車撞倒,被後車拖行5.9公里後身亡;後車司機涉超速醉駕,銷燬證據、找人“頂包”,庭審中當庭否認指控

直到現在,我還是不敢相信,我親愛的姐姐榮榮,已經離開我們快兩年了旅遊。她今年本該52歲,在陝西安康白河縣的一所學校當老師,一輩子勤勤懇懇,待人溫和,可誰也沒想到,2024年4月29日那個晚上,她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那場毀滅性的車禍,連一句告別都沒來得及跟我們說。

2024年4月30日上午,我正在上班,突然接到姐姐單位的電話,電話那頭的語氣很沉重,說我姐姐出事了,讓我趕緊過去旅遊。那一刻,我腦子“嗡”的一聲,一片空白,手裡的東西都掉在了地上。我瘋了一樣往外面跑,心裡只有一個念頭:姐姐一定不能有事,一定不能。

後來我才知道,事發當晚8點40分左右,姐姐正沿著“十天高速”白河引線往家走,距離她家還不到7公里,再有一會兒就能平安到家了旅遊。可就在這時,一輛小型汽車駛了過來,沒注意到前方行走的姐姐,直接把她撞倒並碾壓了。聽說那個司機還算有良心,撞人後就減速停車,下車檢視情況還打了報警電話。

可誰能想到,悲劇並沒有就此停止旅遊。就在姐姐被第一輛車撞倒後的8秒之內,另一輛黑色小轎車又疾馳而來,再次碾壓了姐姐的身體,還把她捲入了車底盤下,然後徑直駛離了現場,沒有一絲停留。我們後來從交警那裡得知,姐姐被這輛車拖行了整整5.9公里,直到車輛行駛到一所小學門前的減速帶,被卡住才停了下來。

駕駛第二輛車的是肖某,一個1991年出生的白河縣人,事發前在陝西交控集團白泉分公司白河路產養護管理中心工作過旅遊。而那輛車上,當時一共坐了5個人,其中4個人都曾在這個單位的重要崗位工作過,包括車輛所有人薛某旭,他當時還是這個養護管理中心的主任。

我們後來瞭解到,事發當天下午,薛某旭讓肖某聯絡了幾個同事,一起去白河縣某村的一個莊園聚餐旅遊。那天他們一共喝了4瓶白酒,聚餐結束後還在那裡打麻將,直到晚上8點多,麻將機壞了才離開。明明知道肖某喝了酒,薛某旭卻默許他開車載著大家前往白河縣城,這才有了後來的悲劇。

車禍發生後,肖某本來想減速停車檢視情況,可薛某旭卻對他說“不要停、趕緊走”,肖某就真的駕車逃逸了旅遊。在路上,薛某旭拔掉了行車記錄儀的電源線,肖某則拔掉了記憶體卡,兩個人明顯就是想銷燬證據,逃避責任。他們把車開到白河縣中醫院旁邊停了一會兒,薛某旭讓肖某找人來開車,可肖某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沒人來,只好自己繼續開車往單位走,直到被減速帶卡住。

監控影片拍得清清楚楚,那天晚上9點0分30秒,肖某的車停在了小學門口的減速帶上,能明顯看到車底下有人旅遊。26秒後,車上的人陸續下車檢視,看了還不到一分鐘,除了薛某旭一個人步行離開了監控範圍,其他人都回到了車上。9點1分52秒,車子再次啟動,把我姐姐孤零零地留在了原地。直到9點3分,附近的居民發現了慘劇,才有人報了警,可那時候,姐姐已經沒了呼吸,醫生到現場後,當場確認她臨床死亡。

更讓我們氣憤的是,薛某旭步行離開後,沒走多遠又上了車,還安排同車的劉某打電話叫來了兩個人,他給那兩個人做思想工作,讓他們替肖某“頂包”旅遊。其中一個人同意了,然後就跟著肖某、劉某一起去了事故現場,跟民警做了虛假陳述。不過還好,那個人到了交警隊後,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很快就承認了自己是替人頂包的。

後來交警部門的鑑定結果出來了,肖某呼氣式酒精檢測含量是97mg/100ml,血樣檢測是80.83mg/100ml,已經達到了醉酒駕駛的標準旅遊。他駕駛的車輛案發時速度是65.3Km/h,屬於超速行駛,而第一輛車的速度是54Km/h。兩車的保險槓都有碰撞痕跡,肖某車的底盤上,還檢測出了我姐姐的DNA,鐵證如山。

為了弄清楚姐姐的真實死因,我們先在湖北十堰做了第一次屍檢,可我們對那次的鑑定結果有異議旅遊。直到2025年8月,白河縣公安局又委託了另一家司法鑑定中心做了二次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姐姐是因為特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合併胸部閉合性損傷死亡的,第一輛車造成的只是撞擊磕碰傷,不足以致命,而第二輛車的拖拽和碾壓,才是導致姐姐死亡的主要原因。

2024年8月16日,交警部門作出了責任認定,肖某負主要責任,第一輛車的司機負次要責任,我姐姐沒有任何責任旅遊。同年9月18日,肖某因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後來被批准逮捕。薛某旭則是在2025年1月因為涉嫌包庇罪被取保候審,6月份又因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批捕。

2025年12月25日,肖某的案子在旬陽市人民法院開庭,可直到現在,一審還沒有宣判旅遊。而就在今年3月26日,薛某旭的案子也開庭了,公訴機關指控他作為單位負責人和車輛所有人,明知肖某飲酒還默許他開車,事故發生後又指使肖某逃逸,導致我姐姐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和肖某構成共同犯罪,應該以交通肇事罪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可庭審的時候,薛某旭卻當庭否認了所有指控旅遊。他說聚餐不是他組織的,是肖某主動聯絡他的;他還說自己案發前勸過肖某不要酒後開車,只是沒勸住,不能算默許;他否認自己說過“不要停、趕緊走”的話,說拔掉行車記錄儀的電源線和記憶體卡,只是因為害怕,不是為了包庇肖某;他還說自己得知車底有人後離開,也是因為恐懼,不是逃避責任。

他甚至說,自己案發後拿出50萬元,和其他人湊了70萬元賠償我們,是為了儘快賠付、爭取諒解,他覺得自己只該承擔民事責任,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旅遊。看著他在法庭上振振有詞的樣子,我們一家人都氣得渾身發抖,他怎麼能這麼顛倒黑白,怎麼能這麼沒有良心。

我們心裡還有很多疑問,第二輛車上一共5個人,都是陝西交控集團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都懂交通規則,也懂法律,可現在卻只有3個人被起訴,另外兩個人沒有被起訴,當地檢察院說證據不足,可我們實在無法接受這個說法旅遊

事發快兩年了,我們家的生活早就被這場悲劇毀了旅遊。我每天晚上都睡不著覺,一閉上眼睛,就會想到姐姐被拖行的畫面,就會做噩夢。為了給姐姐討回公道,我自學法律,查了很多同類案例,一直奔波在維權的路上。我們一家人從始至終,都不會接受他們的任何賠償,也不會原諒他們,我們只求法庭能重判這些兇手,還我姐姐一個公道。

庭審結束後,法庭說因為案情複雜,要休庭延期再審旅遊。我們不知道還要等多久,不知道姐姐的公道還要等多久才能到來,但我們不會放棄,只要能還姐姐一個清白,能讓兇手得到應有的懲罰,我們會一直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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