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債務糾紛案件的當事人
卻在離婚協議書裡
將房產車輛等財產全給女方
債務由男方一力承擔
真有這種絕世“好”男人嗎房產?
事情果然有蹊蹺房產!
陳某是一起借貸糾紛的被執行人,法院判決他需歸還約50萬元的欠款,但他一直沒有履行房產。執行法官約談他,他也沒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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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房產,法官展開調查
發現了不少貓膩
這些不尋常
讓法官產生了合理懷疑
根據房產交易中心的記錄證實,被執行人陳某名下位於禮泉路的房產,在短時間內經由“配偶變更”的操作,形成了多次產權轉移房產。
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
他這個房子買下來以後一直在配偶變更,就是在夫妻之間加名字、去名字,一開始是一個叫陳某的人買下來的,然後配偶變更給了周某,然後周某又配偶變更給了潘某房產。
陳某 被執行人:
因為我外面欠得實在太多了,起訴的人實在太多了房產。
如果給法院查封,拍賣是打7折,這房子本來是商住兩用房,七折都打不到、打個六折,正好有人薅我們羊毛,說你便宜20萬、30萬要買房子,透過這種方式能夠利益最大化房產。
陳某以前妻名義註冊公司,並由他本人實際控制經營房產。同時,為了規避監管,貨款收入均透過員工王某的個人賬戶進行收支,以此維持業務運轉。
法官:你欠對方錢的時候,生意做的怎麼樣?
陳某:當年欠他錢的時候,當時年銷售額是一個億房產。
法官 : 做一個億的銷售額房產,為什麼那麼點錢不還掉呢?
陳某 : 當時存貨是倉庫的十倍,十倍存貨就不值錢房產。
最終,執行法官將這起案件移送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在2025年10月,公安機關以涉嫌拒執罪對此進行立案房產。在此之後,陳某受到震懾,立即還清了絕大部分的欠款。目前,陳某的案件正在公安機關調查中。
來源房產:新聞坊
編輯房產: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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