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歸還非法佔有文物 法國國民議會透過法律草案
新華社巴黎4月15日電(記者 張百慧)法國國民議會13日透過一項法律草案,旨在簡化法國以非法方式所得文物的歸還程式法律。目前,草案文字仍需經參議院重新審議後最終完成立法程式。
13日,法國國民議會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的結果透過該草案,同時透過多項修正案法律。該草案適用範圍為1815年至1972年期間,法國以偷盜、掠奪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國文物。
在此之前,根據法國現行法律,納入國家收藏的文物原則上“不可轉讓”法律。歸還相關文物需逐案立法處理,程式較為複雜。
法國媒體報道說,今年1月,法國參議院已透過相關法律草案,但國民議會提出了多項修正案法律。因此,國民議會13日透過的草案文字需在今年6月底前在參議院重新審議。
2017年,法國總統馬克龍在訪問布吉納法索時曾承諾將推動關於歸還文物的立法程序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