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從2009年開始實施開展“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以下簡稱“1+1”行動),17年來共有146名律師志願者和124名大學生志願者到海南開展法律援助志願服務,覆蓋全省77%的市縣區法律。這些律師志願者積極為全省困難群眾、農民工、婦女、未成年人、殘疾人和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有效解決了全省律師資源分佈不均衡導致的部分市縣法律援助案件指派難的問題,助力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
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和服務地司法局認真做好“1+1”行動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為志願律師在海南順利開展志願服務提供良好的組織保障法律。在每年舉辦的法律援助業務培訓班中,都將志願律師和大學生納入法律援助培訓物件。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盡最大努力為志願者在服務地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17年來,“1+1”行動的覆蓋範圍達到海南省77%的市縣區法律。各志願律師來到海南後,克服了種種困難和考驗,全身心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1+1”志願者已成為海南服務困難群眾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海南法律援助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1+1”行動實施以來,律師志願者不僅為海南律師資源短缺地區提供了專業的法律服務,還不斷增強專案的“造血功能”法律。他們在服務地積極發揮傳幫帶作用,將豐富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對大學生志願者、基層法律援助工作者、身邊的同事傾囊相授,使他們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有了明顯的提高,其中,10餘名大學生志願者走上了律師或者公證員工作崗位,為推動當地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
文章來源丨海南司法行政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