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召開新聞釋出會,釋出《關於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司法保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逐項回應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的離岸金融實踐、人工智慧(AI)應用、市場跨境互聯、再保險創新等前沿法律問題法律。
隨著“十五五”規劃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納入國家部署,上海金融開放樞紐門戶功能持續凸顯法律。出臺《意見》,旨在充分發揮金融審判職能作用,滿足金融市場對於加強境內外規則相容對接的司法需求,促進國內國際兩個市場聯通,進一步最佳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助力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影響力。
上海金融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紅表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核心,在於規則競爭力和影響力法律。金融司法透過裁判樹立規則,參與和引領國際金融治理。
《意見》聚焦上海建設離岸金融體系、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創高地、全球資產管理中心、人民幣資產全球配置中心、國際再保險中心以及加強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等領域的實體法律問題,明確金融裁判規則和司法態度,並從案件管轄、審理、執行環節全方位提升涉外審判能級,為中外當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可預期的金融司法服務法律。《意見》還提出系列保障措施,為上海參與共建公正合理的全球金融治理體系提供全方位司法支撐。
記者注意到,《意見》具有三方面特點:一是將各項司法保障舉措與上海金融開放戰略方向、發展重點領域緊密結合,精準把握制度型開放本質,透過樹立涉外金融司法規則與裁判標準,打造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參與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法律。二是直面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的新情況、新挑戰,逐項回應離岸金融實踐、人工智慧應用、市場跨境互聯、再保險創新等前沿法律問題,力求堵塞漏洞、規範秩序、穩定預期、引領發展。三是全部條款均有關聯案件及機制舉措,透過強化規則創設、機制創新,為全球金融治理創設一系列可複製可推廣的司法實踐經驗。
趙紅表示:“希望透過《意見》的釋出和實施,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規則標準制定的競爭力,增強金融法治環境的吸引力,擴大金融風險管控的影響力法律。”據介紹,上海金融法院將持續推動《意見》落實,儘快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為金融領域高水平開放提供更優質的司法保障,為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競爭力和影響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