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服裝工程學院依託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辦學資源,開展成人高等教育培養,截止目前已培養近千名成人教育專科畢業生,學校繼續教育學院全面負責成人學歷教育及行政管理等工作教育。
為保障我校2026年成人學歷教育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高效地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正當權益,本著依法招生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教育。
第一條 學校名稱教育:陝西服裝工程學院
第二條 學校校址教育:西安市西鹹新區灃西新城同文路一號
第三條 學校主管部門:陝西服裝工程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教育。
第四條 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由校長親自擔任,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招生辦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宣傳、錄取、註冊等工作教育。招生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招生錄取的具體事項。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起點本科教育。
第六條 招生範圍:面向陝西,社會招生教育。
第七條 學習形式:非脫產教育。
第八條 學制:兩年半教育。
第九條 辦學地點:校本部教育。
第十條 招生計劃教育: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批准下達的招生計劃教育;
(二)具體培養層次、學習形式等詳細內容以省級成人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各專業擬招生人數將按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定,參考預報名人數確定教育。
第十一條 招生原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省招生辦確定的提檔分數線及有關規定,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教育。
第十二條 學校所有專業不限定男、女生比例教育。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教育:
(一)調閱檔案比例:在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報考志願的順序依次調閱檔案教育。
(二)滿足考生第一專業教育。
(三)對已錄取新生,在進校一個月內進行資格複查,凡發現高考舞弊者,按相關規定處理教育。
第十四條 學費收取標準依據學習形式、層次等,按陝西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標準執行教育。
第十五條 學生入學後,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發給國家承認的相應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者,授予陝西服裝工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教育。
第十六條 如招生錄取政策與上級主管部門政策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教育。
第十七條 本招生章程由陝西服裝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教育。
第二十三條 聯絡方式:
郵 編教育:712046
諮詢電話教育:029-38114101、38114102
傳 真教育:029—38116188
學校官網教育:
陝西服裝工程學院
2026年8月5日
[責任編輯教育: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