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記者 夏韻 實習生 賈姝瑤
七旬老人想賣掉老房置換,輕信營銷機構的“高價快速賣房”話術,支付6萬元賣房服務費和2萬元裝修首付款裝修。幸好老人的女兒及時察覺,在裝修還沒開工、推廣並未啟動時緊急叫停,但對方卻提出需扣除3.7萬元費用。近日,市民周女士向“新民幫儂忙”反映,母親輕信“煥新美居”許下的裝修後能高價賣房的口頭承諾,讓老人遭遇款難退、家難回的窘境。經記者介入後,8月中旬,母女倆終於追回大部分退款。近來,不少機構以“高價賣房”“快速賣房”為噱頭,在對房源營銷推廣的同時,還搭售高額裝修專案,值得迫切賣房的市民警惕。
高價賣房誘人心動
周女士的母親今年70歲,在靜安大寧地區有一套102平方米的三室一廳,按當前市場行情,房價約520萬元裝修。6月上旬,老人在微信影片號上刷到多條快速賣房影片,後者以“剛出新政策,很多人不知道”等話術開場,宣稱“有一種賣房新方式”“現在賣房用不著等半年一年”,不用找中介付居間費,留言“999/111”即可諮詢。老人頗為心動,私信影片號留下聯絡方式,很快與營銷機構“煥新美居”工作人員加上微信。
營銷機構人員與老人主要透過微信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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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銷機構工作人員對老人承諾裝修,最慢45天賣出房屋
6月16日,老人獨自前往“煥新美居”位於浦東新區御北路235弄的辦公點裝修。她回憶,籤合同前工作人員信誓旦旦:“可以幫你把這套房子以668萬元賣出,幾天就能賣掉,最慢也在45天以內。”聽到比市場價高出近150萬元的承諾,老人信以為真,當即支付6萬元服務費。
6月16日,老人接連簽下服務合同和裝修合同,總計支付8萬元裝修。其中,2萬元為首期裝修費用。 受訪者供圖
這份服務合同顯示,甲方為周女士的母親,乙方為上海煥新視界傳媒科技有限公司,服務期限自2026年6月16日至10月31日裝修。合同羅列了向中介掛牌、專業拍攝、集中踩盤、自媒體推廣等多項服務,但6萬元並不能享受全部——合同寫明“乙方根據甲方房屋實際情況選擇性提供服務”。
合同中說裝修,乙方根據甲方房屋實際情況,為甲方有選擇性提供服務 受訪者供圖
服務合同乙方為上海煥新視界傳媒科技有限公司,底部又出現“煥新美居(上海)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字樣
更值得注意的是,與前期“668萬元”承諾相悖,合同竟白紙黑字要求甲方“接受隨行就市”裝修。此外,合同幾頁底部又出現“煥新美居(上海)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字樣,疑似兩家公司“運營人格混同”(兩公司共用員工、共用經營場所等)。
合同要求甲方“接受隨行就市”
搭售裝修報價不清
“合同裡的多項內容比如‘選擇性服務’、售價‘接受隨行就市’等,工作人員當初根本沒提示過,我還以為這家機構一定能賣到660萬元以上!”老人說,簽完營銷服務合同後,工作人員又以“美化裝修老房,更易出售”為由,誘導她簽下裝修合同,合同乙方為煥新美居(上海)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工程款總價36萬元,工期60日,首期裝修費2萬元,剩餘34萬元裝修費應於10月31日前付清裝修。當天,老人接連簽下兩份合同,總計支付8萬元。
6月底,為配合施工,老人將房屋“拆了個乾淨”,傢俱家電全部清空,自己在外租房裝修。在裝修隊進場前一天,周女士這才知曉母親賣房一事,立即叫停施工。“這種機構不可能確保房子以668萬元賣掉,合同還規定接受價格隨行就市,我們家裡並不想低價售房。”6月30日,周女士提前叫停裝修,要求對方公司全額退款。
事後她發現,36萬元的裝修工程中,煥新美居(上海)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並未出具總報價單,僅有一張硬裝材料品牌清單,“瓷磚、地板、洗衣機、電視等,甚至都沒有規格型號,只有品牌名稱”裝修。更離譜的是,裝修合同附件《特別告知確認書》竟寫明“甲方無權要求乙方提供原材料價格清單”。
《特別告知確認書》中寫道,“甲方無權要求乙方提供原材料價格清單”裝修。
機構最終同意退款
為了及時止損,自7月起,周女士多次交涉,在未正式開工、未有實質性推廣服務的情況下要求全額退款8萬元裝修。然而,對方卻提出需扣除設計費1.5萬元、門窗費2萬元、手續費2000元,僅退還4.3萬元。過去一個月,經靜安區房管部門多次調解仍無果。
“叫停前,對方只發了一張平面佈置圖和三維效果圖,沒有施工圖紙,扣1.5萬元實在要價過高!”周女士還質疑,承包方稱已訂好門窗卻未提供下單憑證;她多次要求檢視承包方煥新美居(上海)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對方遲遲不透過微信傳送,只說可去線下辦公點檢視裝修。
8月12日,記者來到煥新美居(上海)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御北路辦公點,撥通工作人員電話,表明採訪需求裝修。對方回覆,經與法務溝通,公司拒絕接受媒體採訪,對該糾紛不予回應。
就在“新民幫儂忙”介入後不久,8月14日,在靜安區房管部門的調解下,周女士母女倆拿回7萬元退款,糾紛總算得以解決裝修。
老人賣房陷阱頻發
盲目輕信“快速高價賣房”的話術,讓七旬老人有家難回裝修。今年4月,新民晚報曾相繼刊登《交11.6萬元服務費只換來“門店打卡照”》《虛假帶看 擅自降價 拒不退款》報道,反映此類房屋營銷機構丟擲“快速賣房”“高溢價成交”誘人話術,誘導賣房人支付數萬元推廣服務費,實則陷阱重重,最終仍是“一場空”。
專家提醒廣大消費者尤其是老年群體:天上不會掉餡餅,賣房是大事,簽約前務必與子女多溝通,對遠超市場價的“保賣”承諾保持高度警惕,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切莫被天花亂墜的虛假承諾衝昏頭腦裝修。
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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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老年人賣房
避免此類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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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報原創稿件
編輯裝修:沈佳靈
編審裝修:魏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