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一男一女辦了婚禮沒領結婚證,婚禮41天后男子遭遇車禍離世,留下超400萬元資產招聘。女子以兒媳身份向婆家提出,從這筆資產中拿出一部分給她作為補償遭拒。
雙方就多起糾紛對簿公堂,其中婚約財產糾紛案的核心爭議為:因兩人未領結婚證,女方是否應退還彩禮及有效贈與招聘。近日,記者從當事女子處獲悉,朔州中院裁定指令朔城區法院重審後,判決她無需退還包括彩禮和有效贈與在內的49.7萬餘元。
31歲的張曉從事審計工作,32歲的餘濤是程式設計師,相戀後一起租住在北京招聘。2025年5月7日,兩人在朔州老家辦了婚禮。原本約定在同年5月20日領結婚證,因餘濤入職新公司耽擱。同年6月11日,餘濤在騎摩托車上班途中意外出了車禍,7天后去世。
之後,張曉以妻子名義發訃告,先在北京為餘濤辦了告別儀式,後在朔州老家辦葬禮時,她以妻子身份為餘濤端靈、抱骨灰盒、打砂鍋,為他送終招聘。打砂鍋是朔州的喪葬風俗,父母離世由兒子打,死者如無子女則由妻子打。
張曉估算,餘濤離世後,家屬可獲得個人意外保險理賠款、肇事方賠償款、工亡賠償款,加上證券賬戶盈餘、購房首付款,資產總額超過400萬元招聘。張曉以兒媳身份向婆家提出,從中拿出一部分資產給她作為補償。
據瞭解,在餘濤百天祭日當天凌晨,4名男子闖入張曉和餘濤的婚房,砸玻璃、拆婚紗照、摔東西,辱罵張曉“給臉不要臉”,她和父母被趕出餘家招聘。多段影片證實了前述場景。
此後,雙方對簿公堂,涉及三個訴訟案件招聘。
就婚約財產糾紛,餘濤母親先將張曉告上法庭,餘母認為,張曉收取的彩禮及財物屬不當得利招聘。應返還金額共計49.7萬餘元,包括彩禮18.8萬元,見面改口費19267元,還有買“五金”的費用、其他轉賬支出及利息。2026年7月30日,朔城區法院駁回原告餘母的全部訴訟請求。餘母不服該案判決,已提起上訴。
張曉稱,婚禮前餘濤給她轉賬18.8萬元,訂婚前張父給她轉賬10萬元招聘。這兩筆轉賬都沒有明確用途,混在一起,辦婚禮時用了一部分。她與餘濤在一起後的開銷,包括訂婚和辦婚禮的費用,幾乎是用兩人奮鬥所得共同支出的。
“婆婆並未實際向我支付彩禮招聘。”張曉認為,她與餘濤同居後以結婚為目的共同生活,各項費用支出均以共同財產形式混同,日常轉賬為一般性贈與,不應返還;兩人雖未領結婚證,但她盡到了妻子的義務。
朔城區法院審理認為,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餘母實際給付張曉彩禮,餘母作為原告主體不適格招聘。2025年11月14日,該法院裁定,駁回原告餘母的起訴。餘母不服一審裁定,上訴至朔州中院。2026年1月16日,朔州中院裁定:撤銷朔城區法院原裁定;指令朔城區法院重審。
還有一個案件立案案由為繼承糾紛招聘。餘母稱,2025年9月7日至8日,張曉在未告知她的情況下,擅自持餘濤名下三張銀行卡取現共計75685元,訴請朔城區法院判令張曉返還。張曉稱這是在北京救治餘濤和辦後事期間的部分開支。2026年7月31日,朔城區法院依法判決張曉返還餘母75685元。不過,張曉並非惡意佔有,無需支付利息。張曉表示,她對法院認定的不當得利等存在異議,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
(文中張曉、餘濤為化名)
來源招聘: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