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市場供給發力,珠海釋出“非居改保”新政

珠海租房市場迎來新變局租房。近日,珠海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與市自然資源局聯合印發《關於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通知》,其中明確供水、供電、供氣部門可針對改建專案,按居民類價格標準執行收費。此次新政是對此前珠海推進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修訂。

租房市場供給發力,珠海釋出“非居改保”新政

珠海租房

珠海此輪推動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將以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為原則,透過鼓勵支援市場主體透過改造、租賃、收購、委託、合資等多元方式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實現多渠道供給租房

什麼房子符合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通知明確,改建專案應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等要求,原則上以新市民、青年人集中租房需求較大、規模較大的工業企業、科研院所和產業園區為突破口,選擇在交通便捷、生產生活便利、公共服務和生活配套設施完善的區域實施租房

值得注意的是,改建後,專案用地性質不變租房。通知要求,改建專案僅臨時變更建築使用功能,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土地使用年限,不補繳土地價款。改建後不得分割確權、分割轉讓、分割抵押、分割銷售。

按照通知,改建專案應當以整棟、整單元、具備條件的獨立樓層為基本改建單位,並具備物業管理條件;改建專案規模原則上不得少於50套(間)且建築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改建後用於重點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原則上每套(間)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租金價格接受政府指導,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化租賃住房租金租房

通知還明確,改建專案取得認定書並完成居民用水、用電、用氣標準改造工程,且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的,由專案產權人或其委託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單位提出申請,供水、供電、供氣部門應按照居民類價格標準執行收費租房

行業人士表示,這一政策可以有效盤活存量資產,提升商辦等非居住房屋的流動性,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有效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助力新青年更好安居珠海,提升城市吸引力租房

南方+記者 林鬱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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