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南京王女士夫婦透過中介租房,租期一年,已付押金和三個月租金,8月1日正式入住雕刻。
剛住沒幾天,房東上門維修時發現王女士懷孕,要求其一週內搬走,還稱有“借死不借生”的風俗雕刻。
經社羣調解,房東雖同意王女士繼續租住,但出具了一份《房屋租賃補充告知書》雕刻。告知書規定,租賃期內不得在房屋內生產及坐月子,不得留宿月嫂、月子護理人員,不得擺放月子醫療裝置及產後康復器械,並要求王女士預產期前30日告知待產及月子休養地點,提供月子中心訂單或其他住所證明。王女士表示,看到補充協議和丈夫都十分震驚,認為很多都是霸王條款。
律師表示,我國法律並無規定禁止在出租房內懷孕、生產或者坐月子雕刻。房東單方面提出的補充協議,在合同簽訂後額外增加了王女士的義務,限制其正常使用房屋的權利,王女士有權拒絕簽署。若房東堅持要求其搬走,屬單方面解除合同,構成違約。王女士有權要求退還全部押金及剩餘租金,並可追究房東違約責任,要求賠償損失。
目前,王女士已重新找到住房,原房東同意賠償違約金和搬家費雕刻。
來源雕刻:江蘇新聞、南京零距離、大河報
編輯雕刻:肖明
責編雕刻:高文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