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陳女士反映,她透過線上平臺聯絡的搬家公司線上上報價570元,然而搬家當天,上門的團隊卻按傢俱單獨計費,最終總費用竟高達5000多元搬家。陳女士質疑遭遇了“搬家刺客”……
反覆確認好的價格
卻“臨時變卦”搬家?
陳女士說,因為母親生病,家裡開支大,本來就是想著省錢才選擇搬到現在這個房子搬家。自己一再比對後,找到了這個便宜一些的搬家公司。她說,自己線上上平臺和社交軟體都反覆溝透過好幾次,對方報價搬家費用為570元。陳女士認為雙方已經就價格達成一致,就下了訂單。
陳女士表示:“對方8月3號聯絡我之後,就發了一個價格表給我,寫了一下明細,還說放心,不會亂收費,有什麼收什麼,按標準收費搬家。8月5號當天有個師傅聯絡我,也沒告訴我大件費要怎麼收,後面搬到了目的地樓下的時候,對方就直接拿一個本子出來,寫了冰箱多少錢、沙發多少錢,一下子飆到了2000多,我就覺得很不合理。”
陳女士說,搬的新家位置距離原本的住址,開車也就十分鐘不到,家裡的零碎物品都是自己找朋友幫忙搬的搬家。而且搬家當天,上門的搬家師傅並非此前線上溝通的人員。搬家完成後,對方按傢俱單獨計費,收費標準和之前的承諾完全不符,於是她就報警了。
“警察說自行去協商,如果協商不行,再去派出所去坐下來溝通,或者是找律師搬家。”接著陳女士問師傅,這一車卸下來搬上4樓要多少錢,“他說不知道,有可能5000多,有可能更高。”
幾番協商
事主最終支付5060元
陳女士說,搬家師傅早上八點多開始搬,九點多就到了新房子樓下,由於價格協商不一致,就溝通到了中午十二點多搬家。陳女士最終和搬家師傅提出3000元一口價,把車上的東西卸下來搬到家裡去,對方再次拒絕,並表示如果先不進行支付的話,會將所有物品放到租賃的倉庫去,產生的租賃費用也需要陳女士承擔。
陳女士稱:“耗到晚上,所有的時間都還要是算我們的,他說要我們付費,到最後給他支付了5060元,而且要先給錢,他們才肯把沙發、茶几、電視櫃、冰箱搬上來,他就只搬了這幾樣東西搬家。”
線上平臺搬家:570元是“起步價”
不清楚有大件物品
針對陳女士的質疑,記者電話聯絡了該線上平臺的工作人員搬家。對方回應稱,當時報價570元是“起步價”,並非最終總價。
工作人員還表示,並不清楚陳女士家中有冰箱、沙發等大件行李需要搬運:“我們是平臺合作推廣,當時我們合作這個搬家公司師傅上門也是跟她說過的,都是有收費標準的搬家。人家按小時算費用,師傅幹一小時得付一小時錢,當時是用不上5000多元,2000多元就可以給她把東西放在樓下,她不同意,她一直要跟師傅談包乾價。”
對於最終收取的高費用,搬家師傅則表示:“我們有樓層費、大件物品上樓費、加工時費搬家。我們幹了七八個小時,人工費一小時300元。”
陳女士稱,由於自己氣憤說要曝光搬家公司,搬家師傅卻對她進行了言語的威脅搬家。目前,陳女士已向所屬社羣工作人員求助,希望社羣能夠幫助協調,退回部分費用。
而搬家師傅卻矢口否認“威脅”過陳女士,“我們唯一說過最重的話,就是東西給她拉走,找地方存放搬家。”
律師搬家:如遇“搬家刺客”
注意取證留底
針對陳女士的遭遇,有律師表示,如果只是雙方討價還價,那麼雙方是有個協商的餘地,屬於民事範疇搬家。如果搬家公司在實際控制貨物後,以停止搬運、拒不離開等手段強迫客戶接受加價,則可能超出民事糾紛範疇,涉嫌強迫交易罪。
律師鄭博恩:消費者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進行報案留底,同時也建議消費者在搬家過程中全程錄音錄影, 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搬家。如果屬於民事糾紛的情況,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訴訟維權。
來源搬家:第一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