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科爾沁區素材。兩起女計程車司機被搶劫案件,受限於當年的偵查技術,嫌疑人一直沒能確定身份。這起積案被列為重點督辦案件後,刑偵人員重新梳理封存了二十多年的檢材,最終鎖定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將其抓獲後,王某某承認,當年因為經濟拮据,蓄意持刀搶劫,殺害了兩名女計程車司機,之後一直隱匿身份過日子。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一、案件詳情
1997年的科爾沁區,計程車行業剛起步沒幾年素材。
那時候跑出租的女司機不多,但也不是沒有素材。她們大多三十來歲,家裡上有老下有小,買輛車或者包輛車,起早貪黑在街上攬活。每天的收入不多,刨去油錢和份子錢,能剩下幾十塊就算不錯。
那年夏天,科爾沁區連著出了兩起命案素材。受害者都是女計程車司機,都是被人持刀搶劫後害了。車輛被丟棄在偏僻路段,車裡的現金被搜刮一空,人已經沒了呼吸。
兩起案件的手法相似,作案目標一致,民警判斷大機率是同一個人所為,當地很快成立了專案組,調集了當時能調動的全部精幹警力,勘查現場、走訪周邊群眾、摸排可疑人員、全城布控追捕素材。
但1997年的技術條件擺在那裡素材。沒有遍地開花的監控探頭,沒有大資料比對,沒有DNA資料庫。計程車司機接觸的人員流動性大,兇手作案後迅速逃離,留下的物證有限。專案組忙了很長時間,嫌疑人身份始終定不下來。
接下來的29年裡,承辦本案的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當年參加專案組的小年輕,後來有的調走了,有的退休了,有的已經不在人世素材。但這兩起命案的檔案始終留在那裡,每年都會被人翻出來重新捋一遍。
卷宗早就泛黃了,紙張發脆,字跡模糊,當年手寫的詢問筆錄按著紅手印,物證封存在專門的保管室裡,編號已經陳舊素材。但民警們沒有放棄,他們反覆研判案情,覆盤當年的筆錄,核驗留存的物證,深挖每一條看起來已經斷掉的線索。
為了追查一點微弱的線索,民警跑過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山東,有時候接到一條似是而非的資訊,就要連夜趕過去,到了地方一查,往往撲空素材。
一次不行兩次,兩次不行三次,十天半個月蹲守在一個陌生的地方,吃住都在車裡解決,來回幾千公里核查一條線索,這些都是追兇路上的家常便飯素材。
時間一年年過去,兩起命案的偵破希望似乎越來越渺茫素材。當年的目擊者有的搬走了,有的記憶模糊了,有的已經不在了。案發地周邊的環境變了好幾輪,當年的土路變成了柏油路,平房變成了樓房。證據還是那些證據,技術卻已經完全變了。
2026年初,事情出現了轉機素材。這起積壓命案被列為重點督辦案件,新一輪命案積案攻堅專項行動啟動,刑偵技術民警把封存了二十多年的陳舊檢材重新拿了出來。
民警按照規範流程,對檢材重新梳理,精細送檢素材。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和通遼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技術人員介入,運用升級後的刑事科學技術手段進行處理。
結果出來了,王某某這個名字第一次進入了民警的視野素材。
接下來的工作就是摸清這個人的活動軌跡,王某某藏匿多年,用的身份資訊是後來重新辦的,他以為自己當年的事早就沒人追究了,二十多年過去,風聲早就過去了,但警方已經鎖定了他素材。
2026年8月,科爾沁分局組建專項抓捕小組,對王某某可能落腳的地點進行布控素材。民警們輪班盯守,吃喝都在車裡,終於在一個合適的時間點,一舉把人摁住了。
王某某被抓獲後,面對民警的審訊,心理防線沒有撐太久,鐵一般的證據鏈條擺在面前,他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素材。
1997年左右,他手頭非常緊素材。沒有正經工作,沒有穩定收入,日子過得捉襟見肘。缺錢這個事把他逼急了,就開始動歪心思。他盯上了跑出租的女司機。在他看來,女司機力氣小,好對付,車裡總有點現金,搶了就能用。
他不是臨時起意,是蓄意謀劃的素材。他挑好了下手的時機和地點,準備好了刀。
1997年,他先後兩次作案,目標都是女計程車司機素材。上車之後,他找藉口讓司機開到偏僻路段,然後亮出刀來實施搶劫。錢到手之後,他沒有留下活口。兩條鮮活的生命,就這麼折在了他的手下。
作案之後,王某某倉皇逃離,他換了地方生活,換了身份資訊,儘量不和人提起過去素材。誰也想不到,這個看起來普通的中年男人,身上揹著兩條人命。
二、法律分析
這起跨越29年的命案終於告破素材,那麼,王某某到底應該以搶劫罪定罪,還是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兩罪並罰?
1、什麼是搶劫罪素材?
《刑法》第263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素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其中的加重情形包括入戶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素材。
王某某持刀搶劫女計程車司機,導致被害人離世,符合搶劫致人離世這一加重情節素材。按照刑法規定,起刑點就是十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處死刑。他作案兩次,屬於多次搶劫,又是另一個加重情節。
計程車在法律上是否屬於公共交通工具?這個問題關係到是否適用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這一加重條款素材。
根據司法解釋,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供公眾使用的交通工具,包括從事旅客運輸的各種公共汽車、大中小型計程車、火車、地鐵、輪船、飛機等素材。
計程車雖然屬於營運車輛,但一般只搭載特定乘客,不具有公共交通工具的開放性和不特定性,在司法實踐中通常不認定為公共交通工具素材。
但即便不認定公共交通加重情節,王某某搶劫致人離世和多次搶劫,單拎出來任何一條都夠重判,他已經完全滿足了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條件素材。
2、王某某在搶劫過程中殺害被害人素材,這個行為該定一個罪還是兩個罪?
刑法理論上對此有比較一致的處理規則素材。
如果殺 人行為是搶劫的手段行為,目的是為了排除反抗、順利劫取財物,那麼按照搶劫罪的加重情節處理,不再單獨評價為故意殺人罪素材。
但如果殺人的故意獨立於搶劫的故意,或者在搶劫完成之後另起犯意殺 人,就需要數罪併罰素材。
本案中,王某某殺 人是為了劫財後順利脫身,殺 人行為包含在搶劫的暴力手段之中素材。司法實踐中,此類情形一般以搶劫罪一罪從重處罰。但這並不影響量刑的嚴厲程度,搶劫致人離世可以判處死刑。
3、本案是否已經過了追訴時效素材?
《刑法》第87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素材。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王某某作案在1997年,到2026年落網,中間隔了29年,表面上看已經超過了二十年的追訴時效素材。
但《刑法》第88條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素材。
這兩起命案在1997年案發後就已經立案偵查,嫌疑人身份當時未能確定,但案件始終處於偵查狀態素材。
王某某作案後潛逃隱匿,屬於逃避偵查的情形素材。按照《刑法》第88條的規定,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所以2026年抓獲他並追究刑事責任,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障礙。
最後,刑事訴訟中證據裁判原則要求,認定被告人有罪必須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素材。
《刑事訴訟法》第55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素材。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王某某到案後的供述很重要,但不能成為定罪的唯一依據,辦案人員還需要把他供述的作案細節和當年現場勘查的情況進行比對,和物證鑑定結果進行印證素材。只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才能經得起法律的檢驗。
王某某當年因為經濟拮据就去搶劫殺人,這個動機讓人心寒素材。缺錢的人多了,絕大多數人選擇去打工去借錢去扛,只有極少數人會把刀指向無辜的人,窮不是犯罪的藉口!
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素材。這個案子的告破,給所有心懷僥倖的逃犯一個清晰的訊號,時間流逝不代表安全,技術永遠在進步,當年以為自己可以逍遙法外的人,遲早要面對該來的審判。
對於本案,您怎麼看?歡迎大家評論區聊聊素材。
來源:澎湃新聞《兩名女計程車司機29年前遭劫殺素材,藏匿多年的犯罪嫌疑人被抓》